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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对升值税小限制征税东说念主免征升值税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2年第15号 为进一步撑抓小微企业发展,现将连系升值税战略公告如下: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,升值税小限制征税东说念主适用3%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近亲相奸,新加坡華人群免征升值税;适用3%预征率的预缴升值税边幅,暂停预缴升值税。 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对于接续实施应答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战略的公告》(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)第一条规则的税收优惠战略,推论期限延迟至2022年3月31日。 特此公告。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2年3月24日 |